山东省龙口市征地补偿标准

发布时间:2020-10-23   来源:土地纠纷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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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专业拆迁律师就将山东省龙口市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大家:

山东省龙口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东至凤凰山路,北至北外环路和264省道,西至府西六路,南至牟黄公路、泳汶河、威乌高速、威乌高速与南山路交汇处沿南山路向北至牟黄公路,沿牟黄公路至凤凰山路。

补偿标准:区片价:75000元/亩;基本农田:90000元/亩;建设用地:75000元/亩;未利用地:60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东至疏港铁路,向北与264省道交汇处向东沿264省道至通兴隆庄路,沿通兴隆庄路向北至海边,北至海边,西至渤海湾海滩,南至河抱河和疏港铁路。

?东至蓬莱界,北至海边,西至通海路,南至烟汕公路。

?东至凤凰山路,北至牟黄公路,西至南山路,南至国防路。

补偿标准:区片价:60000元/亩;基本农田:72000元/亩;建设用地:60000元/亩;未利用地:48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不包含一类、二类区片的龙口市境内其它区域。

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基本农田:60000元/亩;建设用地:50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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