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19-12-06   来源:土地纠纷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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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农村建设情况也非常关注。近几年,我国对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也非常重视。这样能够更好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那么大家对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了解多少呢?今天小编就以河北省为例给大家说说全国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是多少。

河北省新农村建设补偿标准:

1.完全符合《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和《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农户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可享受本政策补贴选定别墅,政策补贴标准每户12万元,新民居认购价格每平米1200元。

2.本户的评估总价加上政策补助不够认购130平米别墅又没有条件补齐差款的,可以选定100平米公寓楼房一处,评估资产带发放楼房钥匙是一次性退给本户,具备选定别墅条件的户自愿选定公寓楼可以满足本人意愿。

3.对于违反《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一户拥有二块宅基地或者多宅的,无论原有几处房产,只能选定认购一处别墅,其他房产按评估价格给与补偿,多出的宅基地依法收回复耕。

4.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多子女户(1980年1月1日之后夫妻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均已结婚并在本村居住,新村内最多可照顾该户选定认购两处别墅,第三子(女)包括第三个子女在内以上的子女,照顾其新村100平米公寓楼。尚未结婚的子女待其结婚后,持结婚证、户口本向本村委会申请,可享受本条政策。结婚后,已享受本村购房补贴政策,又搬回男(女)方居住地,村委会有权收回新民居。

5.有本村户口,无房产,且不再村内居住,长期在外工作的可享受分给100平米公寓楼政策。

6.对于本村的非农业户(只限整户,不对个人),在村内长期连续多辈居住目前仍在村内居住的且本户有宅基地证有房产的户,可照顾享受认定别墅政策。对于无宅基地证有房产的户,可照顾其100平米公寓楼一处。

7.对本村的非农业户,不在村内居住,有宅基地证,有房产的(包括有宅基地证或有房产的)均照顾100平米公寓楼一处。无宅基地证,无房产的可照顾其按成本价(1200元/平方米)购买100平米公寓楼。

8.本村农户其子女已转非,尚未就业且未结婚,待其结婚后持结婚证及户口迁入证明项村委会申请可享受100平米公寓楼的照顾政策,该公寓楼不允许出租、出售,长期不住的(连续半年以上)由村委会收回。

根据调查,四川的新农村建设补偿在2万左右,山东省则是原住房屋拆迁补偿400-600元一个平方。所以不同的地区新农村建设赔偿金额是不一样的,大家可以去当地的先关机构进行详细了解。但是新农村建设赔偿标准确是大同小异,大家可以参考河北新农村建设赔偿标准,或者咨询当地相关机构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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