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美国股票期权报酬会计处理及在我国的应用

发布时间:2015-03-30   来源:合同法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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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是指公司赋予高级管理人员按约定的价格在约定时期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1]股票期权实质上是公司给予高层管理人员的或有报酬,该报酬能否取得以及取得的多少完全取决于高级管理人员能否在股票期权期内提升公司的价值。[2]


一、股票期权费用化会计处理的争论


一直以来,股票期权被公司治理专家认为是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有效激励措施。这种激励机制通过让高管人员分享剩余收入,协调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激励高管人员创造优秀业绩。但是,近年来美国多起财务丑闻的揭露表明,股票期权已成为公司高管人员财务舞弊的动机之一。由于实行股票期权后,上市公司股价的微小变动也会直接影响到高管人员所持股票期权的价值,因此,高管人员往往过分关注股价的变动,少数人不惜通过财务舞弊手段来隐瞒公司真实经营业绩从而抬高股价。


根据《商业周刊》2002年5月6日“公司治理危机”特别报道中的调查,20世纪90年代,美国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平均报酬是在册员工的411倍;在过去10年里,普通员工的薪资增长了36%,但CEO的报酬却增长了340%,平均报酬已达到1100万美元,其中相当一部分报酬是通过抛售股票期权所获的收益。对高管人员而言,股票期权往往比年薪、奖金和退休福利等报酬形式更有价值。但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准则(GAAP)规定,年薪、奖金和退休福利必须作为费用予以确认,而最具价值的股票期权却不必作为费用确认,只需在报表附注中披露。


经济学家认为公司向员工发放股票期权和向员工发放工资奖金一样,实际上都是公司利益向员工的转移,只不过前者是以未来低价向员工出售股票的方式转移利益,后者是以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转移利润。因为不论公司是到二级市场上购买相应的股票,还是通过发行新股来满足股权执行的需要,公司都将发生成本。这种股票期权下的利益转移实际上给公司增加了成本,所以应作为费用在损益表中确认。但是以采用大量股权激励的高科技企业为代表的反对方认为,股票期权没有导致负债的发生,也没有减少所有者权益,在多数情况下也没有发生现金的外流,所以不能作为费用化处理。他们认为核算股票期权的薪酬费用将降低公司财务报告中的盈利指标,导致股票价格下挫,从而使管理层持有的股票期权贬值甚至一钱不值,这显然与股票期权报酬计划的目的背道而驰。另外,他们认为确认股票期权的薪酬费用还会导致硅谷等高科技园区的企业破产和员工失业率上升,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


股票期权是否应当作为费用进行会计处理,最近在美国的争论随着安然事件和世界通讯等丑闻的揭露再次日趋白热化。美国广大投资者支持股票期权的费用化会计处理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财务丑闻的揭露使人们认识到股票期权已成为会计舞弊的动力。投资者希望通过费用化的会计处理减少股票期权的激励作用,从而遏制财务舞弊动机。二是已经授予但还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在未来对股票的价值产生影响,但这一影响却没有反映在现在的每股盈利(EPS)中。原有股东的权益会随着股票期权的执行而稀释。投资者希望通过费用化而将这种未来的稀释效应在当期的会计报表中得到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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