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职工如何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发布时间:2020-09-07   来源:医疗事故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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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养老保险转移条件:跨省就业人员,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养老保险跨省转入

转入所需资料:

1、原参保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流动人员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籍地为北京市);

5、批准调动批件(经我市区/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

转入办理手续:

1、北京社保经办机构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费;

2、审核通过,生成并打印《联系函》;

3、依据外阜转入的《信息表》统筹基金转移额及个人账户基金转移额,对已录入的转移收入收款进行编辑明细,并进行审核后签字确认;

4、社保经办机构业务部门收到财务部门签字确认的《信息表》后,录入《信息表》。

养老保险跨省转出

转出所需资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转出办理手续:

1、用人单位提交经单位确认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2、社保经办机构对存在欠费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欠费告知书》办理“转外省申请中断”业务;

3、对符合条件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且录入《联系函》,生成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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