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一个月多少钱

发布时间:2018-07-19   来源:合同法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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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妥善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问题,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低保线,对达到低保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那么,城市低保每月多少钱?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保障对象有哪几类?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注意:家庭成员收入是确定城市低保对象的关键

城市低保的标准是什么?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自行确定。保障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当地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且随着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所定标准要与其他各项社会保障标准相衔接。

所以说不同城市的低保金额是不一样的?这里为您准备了几个例子。

青岛:

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7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0440元提高到1164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5220元提高到5820元,计划自2016年4月1日起实施。

蚌埠:

市政府下发了《蚌埠市政府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得到提高: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户月人均420元上调至480元,市辖区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户年人均2400元上调至3420元,三县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户年人均2400元调整至3180元。

贵州省:

在2016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记者了解到,全省城市低保标准由2011年的278元/月,增长到2015年的464元/月;全省农村低保标准由2011年的1468元/年,增长到2015年的2695元/年,比西部12个省的平均标准2291元高404元。而城市低保人数由2011年的54.32万人,减少为2011年的40.27万人,农村低保人数由2011年的530万人,减少为2015年的328.55万人。

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小编提醒您:保障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当地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且随着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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