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罪和重婚罪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12-20   来源:刑法论文    点击:   
字号:

【www.zzftf.com--刑法论文】

军人是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人员,是值得我们尊敬的。他们在守护着我们的时候,少了陪伴家人的时间。军人的婚姻不同与常人,那么破坏军婚罪和重婚罪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竞合关系,但其仍有着本质区别,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了解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的本质区别吧:

(一)、行为方式不尽相间

本罪具有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两种方式;而后罪则仅表现为与他人结婚这一种方式。

(二)、主观认识内容不同

本罪不仅认识到对方必须是他人的配偶,而且还必须意识到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非一般人的配偶,否则即不可能构成其罪;而后罪在主观上则分为两种情况:其一,对有配偶的人而言,只要其意识到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还未解除或者消失;其二,对没有配偶的人而言,则只要认识到对方是他人的配偶即可,并不要求对方是某种具有特定身份人的配偶。

(三)、行为所指向的对象不同

本罪同居或结婚指向于现役军人的配偶;而后罪的对象是指向于非现役军人的配偶,即包括已结婚的人,又包括未结婚的人。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已经与现役军人结了婚的人。

(四)、所侵犯的客体不同

本罪所侵害的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而后者则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军婚受法律保护吗

军婚指夫妻一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革命军人的婚姻。我国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现役军人同地方上的公民一样,享有婚姻法规定的权利,负有婚姻法规定的义务。现役军人结婚也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后方可确立夫妻关系。

(一)、现役军人结婚受法律保护

为了国家、民族的利益,为了纯洁和巩固部队,为了增强军地、军民团结,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1980年12月29日颁发了《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规定战士在未满现服役期间不准结婚;部队学员在校学习期间,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结婚;对舰艇人员、空勤人员和从事国防尖端核心机密工作的人员的婚姻问题,海军、空军、国防科委和二炮政治部可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必要的补充规定;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干部在建立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党组织和政治机关要求对其恋爱对象作必要的政治审查。还规定了,军人要求结婚,必须先经过部队审查批准,由军人所在单位的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然后才能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现役军人的离婚,亦有特殊保护规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根据这一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而军人不同意离婚时,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应教育原告珍惜与军人的夫妻关系,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对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经过调解和好工作无效,夫妻关系确实不能继续维持的,也应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作好军人的思想工作,准予离婚。

通过上述介绍可知,破坏军婚罪和重婚罪行为方式不都相同,主观认识也不同。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本文来源:http://www.zzftf.com/lunwen/26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