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都是要式吗

发布时间:2024-03-29   来源:婚姻家庭    点击:   
字号:

【www.zzftf.com--婚姻家庭】

如果在紧急情况下的,行为人想要对自己死后的财产进行处分,是可以订立口头遗嘱的。口头遗嘱也是需要满足法律的要件,才可能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可以分为要式和非要式,那么,口头遗嘱都是要式吗?下面,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口头遗嘱都是要式吗

口头遗嘱是口头形式,不是要式合同。

口头的认定与效力

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以口述形式所立的遗嘱。由于口头遗嘱是以口述形式来确定遗嘱人的意思表示,而非书面形式,且具有紧急性,在司法实践中较易产生纠纷,在对其效力的认定上也存在一些争议,所以有必要对口头遗嘱的效力及认定进行探讨。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

(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该四个要件的口头遗嘱当属无效遗嘱。在司法实践中,对口头遗嘱效力的认定要从口头遗嘱的四个要件上进行分析认定。

如果你有其他疑问,可以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本文来源:http://www.zzftf.com/zhuanti/296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