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房的税费

发布时间:2024-03-15   来源:房产纠纷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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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进行拍卖的时候会有些房子,这些房子大多都是因为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而设立的抵押物。而拍卖房是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的。下面就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拍卖房的税费种类:

契税:个人首套普通住宅90平米以下的1%,90-140平米的1.5%,二套房和140平米以上的住宅3% ,满五年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需要注意:

1、评估价与市场价的比较(是否划算); 

2、是否有实际使用人; 

3、标的房产内是否存在长期租约(买卖不破租赁) 

(2、3事项均涉及房产的清场和竞拍者实际入住、使用司法拍卖房的问题); 

4、是否有工商注册登记未涤除; 

5、是否有未交清的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 

6、需要缴付的税费(税费政策复杂且多变); 

7、是否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在竞拍后7天内付清全部款项等。

拍卖公司经营范围:

拍卖公司经营范围一般是:金融机构抵贷资产的拍卖;破产企业资产的拍卖;邮电部门、运输部门无主物品的拍卖;无形资产的拍卖;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动产、不动产的拍卖;包括股权、债权、产权等的拍卖。拍卖法第四章就是拍卖公司基本程序和主要事务。

拍卖法 

第四章 

拍卖程序第一节 

拍卖委托

第四十一条 委托人委托拍卖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和拍卖人要求提供的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证明或者依法可以处分拍卖标的的证明及其资料。

第四十二条 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核实。拍卖人接受委托的,应当与委托人签定书面委托拍卖合同。 

第四十三条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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