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协议公证

发布时间:2021-08-23   来源:工伤赔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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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极有可能受到不可预料的伤害,特别是在建筑工地工作的员工。在发生了工伤后,受害者及家属有权要求合法赔偿。赔偿就涉及赔偿协议的公证问题,下面小编将为您解答有关工伤赔偿协议的相关问题。

一、工伤赔偿协议

工伤事故赔偿协议是单位和工伤人员或工伤死亡职工亲属签订的赔偿协议在实践中,我们经常会看到工伤死亡职工的亲属因不知道其所应享有的份额而盲目起诉,其请求额度要么过高要么过低,因而会使自己的权利行使遭受不利的影响,所以作为法官我们建议,相关当事人在遭遇工伤事故伤害时,要冷静、沉着应对。

二、工伤赔偿协议如何签订

1、受理申请的依据

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受工伤的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者住所地的公证机构,或者向劳动关系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

2、办理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1)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如果用人单位无工商营业执照,应出具工商行政机关无登记的查询证明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劳动者的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工亡一方的赔偿权利人还应提交与死亡劳动者存在法定继承关系的证明;

(3)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劳动者患职业病的鉴定书或者用人单位认可劳动者遭受工伤的证明材料;

(5)劳动者伤残的应当提交劳动者的劳动程度致残等级鉴定结论、是否安装辅助器具的证明、安装辅助器具费的周期和费用;

(6)劳动者死亡的,应当提交死亡鉴定结论以及生前抚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工伤赔偿协议

三、签订协议的注意事项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工伤事故争议也属于劳动争议,对于工伤事故的损害赔偿,法律同样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协商进行解决,一方面体现了民法中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另一方面也节省了诉讼或仲裁的成本。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伤事故赔偿协议时,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协议签订前是否有申请工伤认定。通过工伤事故赔偿协议解决纠纷前,应当先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目的是对该起事故定性,明确该起事故双方的权利义务。

协议签订前是否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将直接影响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及赔偿标准,故在签订赔偿协议时,如果职工的劳动能力受到影响,那么就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职工应得的赔偿金额。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工伤认定书为前提,劳动能力鉴定的目的是明确赔偿金额的标准,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八级伤残为10 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劳动者未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无法评估伤残等级,此时赔偿协议中的赔偿金额的确定难以做到公平合理。另外,如果劳动者本人坚持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那就不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待遇。

当我们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了伤害,我们应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得到自己应得的相关赔偿。通过法律的渠道,才能让一些用人单位无法逃避责任。关于更全面的工伤赔偿协议公证问题,您可以在上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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