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7-17   来源:医疗纠纷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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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是什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住院医疗待遇:

(1)起付标准金以上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内的费用

(2)大额医疗基金报销标准:起过医疗基金最高支付限额4万元以上的费用,扣除全自费、乙类自付后,由大额医疗基金支付92%,个人自付8%。全年最高限额25万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医疗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9万元。

(3)乙类自费是指按照规定的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参保人员使用时须先自付10%,统筹基金或大额基金再按规定的比例支付。

(4)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进行肾移植、骨髓移植、肝脏移植的,除肾源、骨髓源、肝源费用自付外,其它符合医疗保险目录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手术费用由统筹基金或大额基金支付。

2、门诊统筹范围和报销标准

(1)在门诊进行泌尿系统碎石手术、白内障人工晶体植入术,符合诊疗目录和药品目录的费用,不扣起付线,扣除全自费、乙类自付后按住院标准报销。

(2)参保人员经批准并属于特殊门诊检查统筹基金报销50%,个人自付50%。

3、异地工作人员、出差人员(含旅游、探亲)、长期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长期异地居住灵活就业人员在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费用按规定凭有效单据(疾病证明书、转诊转院审核表、医保手册首页复印件、住院发票等)到社保经办机构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审核报销。

经批准转市外就医的,其医疗费用凭有效票据到社保局按规定审核报销,其报销按医疗机构等级相应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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