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职工因调离福建省提取公积金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0-09-18   来源:房产纠纷    点击:   
字号:

【www.zzftf.com--房产纠纷】

职工因调离福建省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一、办理材料

1、工作调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

4、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

5、配偶申请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他人代办的,应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1、提交材料 2、中心审核 3、银行办理

三、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非直报、现场申报。

四、办理时限

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

五、办理机构

城区管理部、马尾管理部、福清管理部、长乐管理部、闽侯管理部、连江管理部、罗源管理部、闽清管理部、永泰管理部。

备注:

1.个人账户应由单位经办先至承办银行办理“封存”手续后方可申请提取。

2.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均应用 A4 纸复印。

本文来源:http://www.zzftf.com/zhuanti/250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