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规定是如何的

发布时间:2020-05-14   来源:公司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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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公司越来越多,公司的制度也越来越完善。很多没有经营过公司的人还不是很了解公司的制度是怎样的,特别是公司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规定是如何的,那么公司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规定是如何的呢?下面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介绍

司财务会计制度是公司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统称,有时简称“财会制度”,具体指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所确立的一系列公司财务会计规程。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的书面文件。它不仅是公司经营者准确掌握公司经营情况的重要手段,也是股东、债权人了解公司财产和经营状况的主要途径。

公司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规定

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由公司的 会计报表(或会计表册)构成。所谓会计报表,是以货币形式综合反映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经营活动和 财务状况的书面报告文件。公司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的时间是每一 会计年度终了时。我国的会计年度是指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此外,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法定机构依法审查验证,即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由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鉴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中的重要作用,为了保证 审计结论的客观公正, 公司法一方面强调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 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 会计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另一方面又规定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 董事会决定。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法律的这一规定主要是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公司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操纵会计师事务所做假账的现象,这直接影响了 外部审计结果的客观和公正。因此,为了保障审计结果的合法有效,真正发挥外部审计的监督作用,新公司法增设了这一规定,从 制度上保障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

应当指出的是,新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删除了旧法关于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种类的规定,仅笼统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修订的原因除了旧法规定已经与现实不符外,还考虑到这些应该是 财会制度规定的范畴,不宜在法律中作过于具体规定,而应该交由行业主管部门决定。

在经营公司时,要了解公司的各种制度,尤其是财务和会计制度,这样才能更好的额经营公司。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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