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长期不营业将被吊销营业执照吗

发布时间:2020-04-02   来源:公司解散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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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了之后、拿了营业执照就应该要营业,但有些人开了公司后并没有做相应的营业活动,公司没有任何支出、收入等等,只是一个空壳公司。那么,公司长期不营业将被吊销营业执照吗?小编介绍了相关内容。

公司长期不营业将被吊销营业执照吗?会被吊销。

公司是以营利为创设目的的,即公司设立的最直接动因在于通过公司这种市场主体资格,参与市场竞争,以尽可能小的成本来获取最大的利益,满足投资者的愿望。同时,公司的营利性目的还在于长期持续存在。

对于公司登记机关而言,核准设立公司登记申请人的请求,目的是为了保证适格主体参与市场萆争以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并尽可能地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公司制度。因此,《公司法》要求公司取得公司登记机关的核准后,应当尽快开业,并坚持营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公司营业执照。

如公司有正当的理由不能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如因地震、洪水、罢工等不可抗力不能开业等,则不在公司法规定的限制之内。违反本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仍然经营的怎么处罚?

如果被吊销营业执照还继续经营,就属于无照经营,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以下取缔办法。

【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四条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第十四条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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