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在担保期间把房产赠与他人违法吗

发布时间:2020-03-24   来源:银行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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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在经济周转困难的情况下,当你去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我们经常会看到有人会把自己的房产证拿到房产管理部门做抵押登记,便于自己能顺利申请到贷款。那么,担保人在担保期间把房产赠与他人违法吗?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网友咨询】

我是担保人,在担保期间把房产赠与他人违法吗?

【律师解答】

担保的房产不恶意随意转赠或出售,必须结束担保以后才可以,否则违反担保承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1、贷款中的房子可以做担保,这里的担保是指用房屋作为债务履行的抵押。

2、因为贷款的房子,已经事先抵押给了银行,所以,只能就房屋的剩余价值进行抵押。如果用房屋全额做抵押的,银行享有的抵押权优先于再后设定的抵押权。

3、设定抵押的房屋,如果没有经过抵押权人(银行、后来的债权人)同意,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无法卖掉。

相关知识: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三、撤消担保人的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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