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不动产登记后,还能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吗

发布时间:2020-03-06   来源:房产纠纷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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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成为了当代人们热议的话题,关于房地产行业相关政策制度也逐渐开始成熟,然而在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之后,关于办理房产证的问题也开始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话题,那么,实行不动产登记后,还能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吗?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进行讲解。

一、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有关知识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2015年2月15日,中央编办、财政部、住建部等八家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国土部就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事项展开集中办公,包括研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已签署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5年3月1日落地实施。2015年8月上旬,国土资源部透露,目前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整合工作进展顺利,国家和省级层面已经整合到位,地级市层面略有滞后,完成的接近三分之一,今年年底之前将确保完成地方各级的机构整合工作。2015年11月9日,相关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不动产登记的确是房地产税向存量环节征收的必要前提,但并不是充分必要条件。”2016年1月21日, 中国国土资源部日前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等各种不动产权利的登记都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

二、实行不动产登记后,还能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吗

可以再加名字,买房时购房合同可以加上几个人的名字都可以,通常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在办理房地产权证(房产证)时就有区别了,房地产权证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即共同购买人的顺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产权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而其他人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两证的颜色上有分别,一个是蓝色,一个是绿色。

按揭购房时,合同上只能写一个人名字。因为按揭购房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如果希望房产两人共有的话,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在出现财产纠纷时就可以进行合理分割了。

但如果您想两个人共同用这个房产,您可以在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同时,办理房屋共有权证,在这个证书上可以同时写几个人的名字。其作用是证明此房屋的产权是为几个人所共有。

房产证加名字的方法有:

1、如果是贷款买房的话,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如果希望房产两人共有的话,可以申请共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

2、共有产权是指房产证上仍为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在共有人一栏有共有人的名字,产房屋的产权属共同产权,可以在公证处公证各自所占份额。

3、不需要办理两个证件,如果需要其房产为两个人共同拥有的话,可以在办理房产证时,申请产权共有,就是在房产证的共有人一栏申请填写共有人的姓名。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共有产权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

关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行给现今社会关注不动产行业的消费者带来了很多问题,有些消费者在致力于房地产行业投资过程中也面临了很多困扰,当然,随着目前针对这些政策理论的研究与问题的解答,人们开始发现房地产行业中存在的政策或规定有关的疑惑逐渐得到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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