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19-11-29   来源:房产纠纷    点击:   
字号:

【www.zzftf.com--房产纠纷】

一纸合同虽然看起来没什么分量,但其实有很大用处,所以签订的时候一定要多加注意,今天就给大家讲讲90%的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都会忽略的问题。

一、预付款与定金有差异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你一定要看清合同中约定给付的定金还是预付款,这两者是有差异的。

定金是一种担保金,一旦给付就不能退还,但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不具有担保性,即使给付依然可以退还。

定金和预付款不但性质不同,而且法律后果、适用范围和支付数额等方面都不相同。支付定金后,对方若违约就需赔付两倍定金,但预付款就只能原数返还。而且,定金是在合同生效前给付的,预付款却是在合同生效后才给付的。

二、合同的签字盖章别忽略

签字盖章是订立合同的必经步骤,只有签字盖章后的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否则就是无效的,所以签字盖章这一环节同样是不能忽略的。

首先,签字盖章的人最好是本人,如果是被委托人,你必须要求对方出示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再者,签字盖章前一定要对合同内容进行最后的审核,一旦发现问题就提出修改,确认无误后再签字。


本文来源:http://www.zzftf.com/zhuanti/23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