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村人购买本村宅基地的规定是什么呢

发布时间:2019-09-15   来源:继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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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一户一宅”、 “限制流转和抵押”的相关规定,是很多宅基地纠纷产生的原因。

农村中有宅基地转让、继承、甚至非法买卖的现象。本文就外村人可以购买本村宅基地,相关规定是什么作相关解析。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是否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中明文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国家政策是禁止本集体土地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的。《》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从有关条款进行分析也能够得出农村宅基地是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的意图。《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此可见,农村村民住房的产权是有限的,只是建筑在该宅基地之上的建筑物才是村民个人的财产,而宅基地仍属村民集体所有,如果把住房卖给了外村村民,那就等于把原本属于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也一起卖掉了,这就侵占了本村村民集体的利益。

关于全家户口迁走是否仍然能够耕种承包地的问题,需要区分不同情况来对待。《》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因此,如果全家迁入设区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才可以收回承包地。如果仅是将户口迁入你们县城等非设区市小城镇的,且本家庭不愿意交回的,仍应保留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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