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见证律师的责任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3-15   来源:法律顾问    点击:   
字号:

【www.zzftf.com--法律顾问】

当下社会,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事情的发生大家会选择让律师去见证,律师见证有很强的法律规范性和原则性。那么,律师见证律师的责任有哪些呢?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些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律师见证,不同于其他的人员见证,专指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作为见证人,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进行的见证,属于“私证”,但有很强的证明力。律师见证一般可以参照律师协会编制的操作指引进行,有很强的法律规范性和原则性。

目的作用

一、见证某一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真实性;

二、见证某一法律行为或法律事实的合法性。

从法律属性上看,在我国律师见证仍属于“私证”,依法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不同于公证的证明力,公证书一般可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原则

第一、律师见证应首先严格审查核实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见证律师在对合同各方当事人的主体身份进行调查和认证时,应主动去查明当事人的真实身份,仅以当事人自行提供的材料作为认定主体资格的依据远远不够,还要查明自然人或法人的真实身份,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代理人的代理资格、代理权限;当事人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以及合同履行的可行性。对企业来说,应当调查企业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外贸许可、特许经营、产品标准、专利商标等等,对相关的证据和材料,还应当到有关部门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

第二、律师见证还应勤勉尽责、严格审查核实见证事项的真实性;

从律师见证的目的看,见证不仅仅是对行为的见证,如,律师只对合同签字及盖章行为的真实性做见证,并不对双方合同的内容做见证,这样,律师做为法律服务职业的专有属性就不能得到体现,律师见证也就失去了应有的法律意义!律师见证之所以不同于普通公民的作证,主要体现在见证律师负有对见证事项合法性审查的义务。

第三、律师见证的法律文书既要符合法定的实质要件;也要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

如,进行合同见证要查明当事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确定意思表示要真实、明确,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和重大误解的情形。

第四、律师见证应坚持回避原则,不宜以律师执业身份为自己的亲友作见证;

第五、律师见证应坚持自愿、公平、直接和客观的原则;

第六、律师对法定的强制公证事项不得见证;

第七、律师见证业务程序要完备,见证书内容要符合要求。

第八、律师见证必须坚持在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发生时亲眼所见的原则。对于已经发生或者将要发生的事情,律师都不能见证,这是律师见证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区别于公证的限制。[1]

组织职责

律师事务所的职责:

6.1 律师事务所应就律师从事见证业务建立必要的审核制度,防范法律服务风险。

注:律师事务所应该制订律师从事见证业务的审核机制。

6.2 做好律师见证档案统一管理工作,档案应按行业管理规范的规定长期保存,不得涂改、变更、销毁。

注:本条是关于律师见证档案的规定。

6.3 对重大见证和疑难见证应当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注:本条是关于重大疑难见证讨论制度的规定。

相关事项

与律师见证关联的其他委托事项:

7.1 委托双方应在《委托见证合同》中以特别条款的方式或者另行签署委托合同对与律师见证关联的其他委托事项作出专门约定:专项委托内容(委托提供咨询意见、委托尽职调查等)、专项律师费、专项赔偿责任等。

注:本条是完善见证合同内容、避免律师风险和过错承担的规定。

7.2 若委托人要求律师对具体法律行为或者相关法律文件等事项的合法性出具意见的,律师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法律意见书》的形式对合法性提供意见。

若律师经过审查和调查,认为出具相关法律意见的依据不足或者欠缺法律依据的,应拒绝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者在《法律意见书》中就有关事项作出特别说明和声明。

注:本条是律师见证和律师法律意见关系的条款,本操作指引将法律意见业务作为律师见证关联业务处理。

附则

本指引由上海市律师协会起草,其目的系仅为上海律师提供办理见证业务的参考,并非强制性或规范性规定,仅供律师参考。

希望可以帮您解决相关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本文来源:http://www.zzftf.com/zhuanti/197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