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代理的种类

发布时间:2014-05-27   来源:合同法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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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税务代理关系产生的环节,税务代理可分为直接税务代理和复税务代理。
直接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直接接受被代理人委托而发生的代理,代理权也是直接来自被代理人的授予。复税务代理又称再税务代理或转委托税务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直接委托的代理人由于某些原因而转托他人的代理。但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时,应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于事后及时告知被代理人以获得追认,委托代理人对自己转托他人的行为应负法律责任。这主要是防止因不当转托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
二、根据税务代理事项的性质,税务代理可分为一般税务代理、会计业务代理、税务诉讼代理和税务咨询。

一般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接受委托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办日常税务工作的代理。这些日常税务工作主要指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减免税申请等一般性涉税事项。
会计业务代理指税务代理人接受委托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会计事务的代理。这些会计事务包括会计账簿的设计、会计制度的建立、代理记账等。
税务诉讼代理指税务代理人接受委托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税务诉讼的活动。
税务咨询指税务代理人接受委托,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税收、财会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咨询和进行税收筹划等的服务活动。
三、根据税务代理范畴大小,税务代理可分为单项税务代理和多项税务代理。
单项税务代理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只将某一项涉税事宜委托税务代理人代办的代理。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只对该项事务行使代理权,不得扩大代理范围。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越过了被代理人的委托事项而发生的法律责任,没有被委托人承认的,由代理人承担。
多项税务代理是指被代理人将多项税务事项或全部税务事项委托给税务代理人代办的代理。如果是多项税务代理,税务代理人应对被代理人委托的全部事项全权负责,其代理活动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四、根据税务代理关系持续的时间,税务代理可分为临时税务代理和常年税务代理。
临时税务代理是指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没有建立稳定、长期的代理关系,而是被代理人根据自己的临时需要而委托代理人进行某一项或几项税务事宜的代理。这种代理关系,随着该项或该几项税务事项的完成而解除。
常年税务代理是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就某一项或几项税务事项有长期而固定的代理关系。这种代理关系随着委托合同规定期限的到期才自然解除。所以常年税务代理又叫做固定税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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