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转委托权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0-12-11   来源:合同法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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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转委托权是什么意思?在哪些情况下是没有无转委托权的,对这个概念可能很多人对这个问题都不是很了解,对于这个问题,小编总结了关于这个问题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想要了解清楚这个问题,那么就请你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相信看过之后的你,对于这个问题一定会有所了解。

无转委托权是什么意思

接受委托人所委托的事务的人(受托人),又将所接受的委托事务委托他人办理,就就是转委托。为防此受托人滥用转委托的权利,通常委托人在委托书上将是否允许受托人转委托直接明示。 《民法通则》第六十八条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虽然按照《合同法》第四百条“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的规定,你给朋友出具的委托书中已明确载明“委托人无转委托权”,朋友拿你给他办的委托公证,在外面去办小额代款,和找别人借钱,拿委托证明去质押等的做法与你无关,但还是建议尽快有转委托是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

有些事情必须是要把委托权转了以后才可以由别人来做,没有的话就不行。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一定要处理好这些事情。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