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是如何的

发布时间:2020-05-17   来源:合同法知识    点击:   
字号:

【www.zzftf.com--合同法知识】

如果要购买房屋的话,在缴纳全款之前,一般开发商会要求购房者缴纳定金或者预付款,这两者的法律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可能有的朋友不是很了解。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购房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是如何的呢?下面,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定金:是指买卖双方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双方的约定,在合同当事人一方订立合同时或履行合同前,按照房屋价款的一定比例来预先支付给对方部分价款,从而保障合同能顺利履行。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

预付款:是指在合同成立后,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提前将部分房款支付给对方。

一、性质不同

首先,定金是定金合同的内容,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主合同的顺利进行,其本身不是在履行主合同的内容。而预付款则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那么交付预付款就是一种履行主合同的行为。

二、作用不同

预付款的作用带有支援性,能够帮助对方解决资金上的问题,从而确保对方能够顺利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定金虽然也有这方面的作用,但是其主要作用还是在于对合同的保障。定金能在合同是否成立而发生争议时,对合同的成立起到一个证明作用;而预付款则不具有担保和证约的作用。

三、效力不同

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预付款是作为价款一部分来进行抵付的;如果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话,那么不管是交易双方哪一方违约,预付款都是要原数退还的。

定金在这方面和预付款有很大的不同。如果合同得以正常履行,那么定金可以根据双方的约定来用于抵作价款或退回,不像预付款那样必须用来抵作价款。在合同没能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不履行合同的给付方的定金不予退还;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接受定金的一方则要双倍偿还定金。

因此可以看出,定金是具有惩罚性质的,而预付款则不具备惩罚性质。

四、支付方式不同

定金是一次性支付完的,定金全部交付后定金合同才能生效。预付款则可以一次性付清,也可以分期付清,二者在支付方式上有一些不同。

但是预付款没有担保效力。如果你有其他疑问,可以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本文来源:http://www.zzftf.com/zhishi/244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