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需要具备哪些要件

发布时间:2020-04-03   来源:合同法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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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合意,合同成立就是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合意。那么,合同成立需要具备哪些要件呢?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呢?小编针对这个问题,对合同成立的相关知识作了总结整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合同成立条件与合同不成立的情形的内容。

合同成立需要具备哪些要件

合同成立始于承诺生效,它是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数量等内容协商一致的结果。所以,合同成立必须有以下两个要件:

1、须有两方以上订立合同的当事人;

2、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内容经协商一致,达成合意。

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以上有关合同成立条件与合同不成立的情形的就是这些了,希望这些内容对您解决合同成立与否的问题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法律疑问,可以向的专业律师进行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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