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没签合同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03-28   来源:户口问题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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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什么场合下,只要涉及到权利义务都需要签订一份合同,以此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租房子的时候同样需要签订租房合同,那要是租房子不签合同该怎么办呢?是不是就不能约束双方的权利义务呢?对于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小编马上为大家介绍。

【事件简述】

小王毕业后在所在的公司附近的小区租了套房,当时是朋友介绍的,并没有签订租房合同,只是口头上约定了租房的期限和租金金额,当时与房东约定租期一年,并交了两个月的押金与一个月的房租,房东只开了一张手写的收据。但是半年后,房东突然通知他要收回房屋,不出租了,原因是房东的儿子要了,房屋要用来做儿子的婚房。突然间让小王搬出去,霎时间要到哪里再找一间合适的房屋呢?为此,小王有点不知所措了。小王疑惑:当初租房的口头承诺是否有效?租房没签合同该怎么办?

【法条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二十二条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三条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5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其中规定,租房不签租房合同对双方权利义务是有一定影响的,但法律并不是强行要求租房时就必须要签订合同,或者必须要签订书面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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