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订立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发布时间:2019-09-24   来源:合同法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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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不管你是做什么事情,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最好与对方签订一份合同。像在进行房屋装修的时候,更是应该与对方签订一份装修合同,与此同时在签装修合同的时候也有一些事项是需要注意的。那到底装修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第一、要调查掌握装修公司的主体资格,也就是该装修公司有没有和你签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注意查看装修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是否齐全、有效,有没有通过年检;分公司要留意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如果是“替母公司承接XX业务”这类的,应当要求其提供母公司的签约委托书或要求在合同上加盖母公司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另外注意项目经理有没有资格,是不是该公司的,并看下其身份证。以上资料最好留一份复印件。

第二、对装修公司的预算要逐项核对落实,项目考虑周全,尽量避免在装修过程中增减项,不然很容易被敲竹杠的。

第三、在考虑自己的支付能力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工程款的支付比例、时间和支付方式,避免因逾期付款而支付不必要的违约金。

第四、适当放宽装修工期,既可以使装修公司不至于为赶时间而不顾质量,造成不必要的纠纷;也可以给自己充分的准备及采购时间,避免应自己原因造成的停工。

第五、对装修工艺要在合同中确定细节,如油漆几底几面,刷涂还是喷涂等,越细越好。同样,对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设备也要明确到细节:名称、品牌、数量、规格、质量要求等。

第六、注意合同条款是否公平,主要是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比如因装修公司原因逾期完工,每逾期一天装修公司向业主赔偿50元;业主未按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业主向装修公司赔偿100元。这就是双方主要义务的不对等,是违背《》公平原则的。《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第七、留神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出现频率最高的就是了,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几乎百分之百都含有格式条款。一些大的装修公司也会事先制订一些格式条款,在与业主谈合同时会告诉业主,这是我们公司统一制订的,不能改的。

第八、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争议解决方式是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一般来说,有了争议先是协商,如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申请仲裁,二是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由各地依法成立的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需要注意的是,双方一旦在合同中约定协商不成申请仲裁的话,即视为达成了仲裁协议,此时如发生争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只能申请仲裁解决了。仲裁是收费的,据说费用也不少。向法院起诉就不多说了,同学们在签订合同中可根据情况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方式。

第九、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把尽可能多的与装修有关的文件、资料诸如设计图纸、预算报告、装修公司自制的装修规范、管理规定等列入合同附件,省得将来有理说不清,有苦说不出。

第十、建议参考、使用示范文本,示范文本是有关部门制定的具有规范性、指导性的合同文本,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并比较详细,可以说是一个标准合同。装修合同推荐同学参考《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06版。该版制定得比较全面细致,该有的内容基本上都有了,签合同只要在上面填空就行了。

第十一、签字要仔细。装修合同一般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所以同学们在最后签名时一定要仔细,要从头到尾再看一遍。哪怕你刚看过,只有视线离开合同几分钟,在签字前都应该重新确认一下,防止合同内容有变。有空格不填内容的地方要划掉,防止对方趁你不注意在空格上偷填内容。最好与装修公司双方一起签字、盖章,不要错开时间。比如说对方说老板不在盖不出章,能不能你先签好字,先放在这里,等盖好章你明天再来拿,这时你千万不能答应,为的是提防对方抽换其中的几页来改变合同内容。因为等你第二天拿到手,哪怕你当场发现,也无济于事了,因为你签了字,他盖了章,合同已经生效,你就吃哑巴亏吧。另外,对方先盖好章时,你也不能大意。比如,合同逐条谈好了,也填好了,对方先盖好章了,你正想签字的时候,对方以其他事情岔开去打断了你的签字,并转移你的注意力或把你暂时叫离时,你再回过去签字就要注意,应重新确认一下,提防合同调包。

上文中,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签订装修合同的11个注意事项,仅供大家参考。当然,现实中需要注意的地方还远不止这点,当事人一定要能够举一反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律师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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