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二手房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24-03-16   来源:民事诉讼法律文书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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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二手房怎么办理公积金贷款?

办理条件:

1、申请人家庭(指夫妻)在我市范围内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申请贷款时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已正常、连续缴存一年(含)以上,且没有出现欠缴现象(有欠缴的须督促单位补缴后才能申请)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已按规定交付首期房款;

6、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商品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7、贷款申请人必须是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8、须在房屋正式交易过户日期3个月内,以契税完税证的日期为准。

办理流程:

1、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养老保险查询,社保查询】,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领取“肇庆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政策性贷款申请审批表”(贷款相关表格可在肇庆市政府网下载或柜台领取)。

2、填妥“肇庆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政策性贷款申请审批表”后,将需要提交的证件及资料交到中心办事大厅报审,中心收件后10个工作日内批复贷款额度,其后由中心传送贷款资料至委托贷款银行

3、借款人等待通知到委托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待借款人通过银行的信用审查并在房管部门办妥贷款抵押登记手续后,由银行通知中心发放贷款。

申报材料:

1、申请人、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在开具日期3个月内有效):各一份(配偶没有单位的可提供收入来源的其他凭据)

2、借款人交付首期房款的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二份

3、交易房屋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复印件:二份(在开具日期3个月内须提出贷款申请,过期不受理贷款申请)

4、交易房屋的新、旧房地产权证复印件:二份

5、提供经买卖双方签订的“广东省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二手房的买卖合同有效期限:签订合同3个月内)(注:二手房交易合同的内容要注明“购房的付款方式:需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个人住房贷款”的字眼。)

6、借款人书面申请书一份、“肇庆市住房公积金专项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7、婚姻状况的证件或证明原件,复印件:三份

8、申请人、配偶及其所购房屋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三份

9、房地产评估机构对交易房屋出具的评估报告(须显示房子的楼龄):二份(须征询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确认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后才去评估!)

10、售房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11、申请人在公积金缴存地、购房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产权登记证明(在开具日期3个月内有效):各一式二份,以及查档发票原件,复印件:二份;(注:在端州区购房的申请人还须同时提供肇庆市和端州区房管局出具的家庭住房产权登记证明)

12、出示公积金缴存凭证(珠三角城市的申请人须另外提供当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珠三角公积金互贷城市之间统一版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和一年以上公积金缴存明细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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