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予撤诉裁定上诉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1-07-26   来源:民事诉讼法律文书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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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有很多的专业术语,我们时常会在电视上面看到法庭上出现的一些自己不能理解的法律词汇,比如撤诉是什么意思,不准予撤诉裁定上诉的意思是什么,那么今天小编就为各位详细的介绍什么是撤诉,什么是不准予撤诉裁定上诉,希望您能得到帮助。

一、什么是撤诉?

撤诉包括撤回起诉、反诉和撤回上诉。撤诉是当事人的一项民事诉讼权利。

在一审程序中,从人民法院立案起至宣告判决前的任何阶段,当事人都有权用书面或者口头方式申请撤回起诉或者反诉。申请提出后,是否准许撤诉,则由人民法院决定。对于因规避法律而撤诉,或者撤诉可能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利益的,人民法院有权不予批准。

在二审程序中,从上诉人提交上诉状起至宣告判决之前,上诉人有权申请撤回上诉。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裁定。遇有下列情形,一般不宜准许撤回上诉:1、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应当予以纠正的;2、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违反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裁判,应当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的;3、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如果同意撤回上诉,势必侵犯被上诉人的合法利益的;4、双方当事人在上诉期内都提起上诉,为了维护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一方当事人撤回上诉的,不应准许。对于准许撤回上诉的,当事人一般不得再行上诉。但是,如果还未过上诉期,当事人仍有上诉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按撤诉处理:1、原告(包括上诉人,下同)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2、原告是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出庭。因此,如果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叉不委托代理人的,也可按撤诉处理。3、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而又提起反诉的,对反诉可按撤诉处理,对本诉可进行缺席判决。4、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按撤回起诉或者反诉处理的,当事人可再行起诉;按撤回上诉处理的,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

二、不予受理的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4、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9、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民诉意见》第二百五十二条:破产还债案件,一律用裁定;当事人除对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可以上诉外,对其他裁定不准上诉。

以上就是小编为各位介绍的撤诉的相关法律知识,我们在遇到此类事件时就可以不必苦恼这些法律词汇的意思,并且可以运用相关法律知识来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本网站还提供律师在线服务,欢迎各位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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