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治安处罚后还能出国吗

发布时间:2020-01-04   来源:仲裁法律相关文书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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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有很多人都会比较喜欢出国,不管是在国外旅游或者是在国外进行学习都是很好的一种体验。可是如果说为了出国而进行相关的护照申请的时候发现有过被治安处罚的历史还能出国吗?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

被治安处罚后还能出国吗?

能,但是会有一定的影响。对今后工作没有影响,但对如参军、出国等需要户籍证明的有影响。

1、人事档案是分国家干部和一般人员的。干部档案保存在组织部门(一定级别以上),普通干部和各类人才的档案一般在人事部门及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心。

2、治安处罚记录公安不会主动提供给人事和组织部门存入干部人事档案。

3、依我在公安这些年所掌握的情况,是有一特殊种情况的,即一些地方的纪检、监察、组织和人事部门为了掌握干部情况,往往定期到公安摘抄被处罚记录,尤其喜欢摘抄当事人因为卖淫嫖娼、赌博等不良记录,作为党内、行政处理或干部任用的依据。此做法各地基本都有。

4、治安处罚对当事人的影响不大。但对参军、入警和出国有影响,严重的治安处罚对干部的提拨也有影响。

我国目前档案分两种,一般人只知道个人档案(既所谓的人事档案).还有一种叫户籍档案,是保存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治安处罚不会进人事档案,但会进户籍档案.

治安管理处罚原则简介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中国的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较重的一种行政处罚,与刑罚有着密切的关系。

1.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这就是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的实质,涉及治安管理处罚,它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治安管理处罚应当由法律明文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能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不能适用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将此原则设定在条文中,是一种遗憾。

2.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也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这就是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的核心,它是指治安管理处罚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这体现了法制的统一性、严肃性和公平性。

3.公开、公正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也规定,“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坚持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开、公正原则。

公开是指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依据和被处罚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应公布于众。行政案件的办理公开本身并不能直接实现实体权利与义务的公正,是用以公正的保障。公正是指“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在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过程中,首先,应当平等地对待各方当事人,不以当事人的身份为实施处罚轻重的标准;其次,所给予的治安管理处罚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达到公正的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就要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4.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所以,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是指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如果说已经被治安管理处罚过了,这些记录时一定会在户籍 里面有所体现的,大家以后的出国之路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是如果受到的处罚不严重的话也没有关系的。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来进行法律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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