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发布时间:2019-12-03   来源:行政论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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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逐渐走进我们广大市民的心中,我们也逐渐意识到法律对于我们而言不可磨灭的重要性。相对于以前,一些我们不满却不知该如何反对的时候。如今,我们却在行政复议上看到了希望。对于一些差强人意的行政规定,或是刚做出的决定,不满或是不服的便可以对其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那么,可以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吗?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行政人如若不同意相关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系指行政相对人,

不服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查

并纠正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据此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法律制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其特征主要有: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

司法行政复议的申请

由于司法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即司法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司法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在审查被申请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的基础上,依法作出的一种行政行为。因此,没有司法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则不能启动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审查的程序,司法行政复议作为监控司法行政权的一种法律制度就不可能发挥其功能。因此,保护司法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权,以及设置便利于司法行政相对人行使申请权的法律程序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司法行政复议的申请是指司法行政相对人不服司法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向复议机关提出要求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请求。司法行政复议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①申请人是认为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这里的"认为"是指申请人主观上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至于在客观上是否受到侵害,则需要通过审理才能确定;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复议机关无法进行审理,申请人的请求也无法实现;③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复议请求是申请人复议时向复议机关提出的具体要求;④属于司法行政复议的范围,否则复议机关不予受理;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的应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申请延长期限;申请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不得申请司法行政复议。

综上,对于人民政府做出的一些差强人意的行政规定,或是刚做出的决定,不满或是不服的便可以对其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进行重新审查。但在提出此项申请时,我们必须了解清楚相关所需的主体和材料要求等等,以做到一应俱全。以上,便是为您准备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市民不清楚,或是您还有更加复杂的急需解决。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来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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