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鉴定二次工伤

发布时间:2020-09-19   来源:劳动工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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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劳动者难免会遇到受到工伤的情况,如果受到工伤劳动者需要对工伤进行伤残鉴定然后再进行,如果第一次鉴定不合格或者不准确的话也会进行第二次,下面大家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二次工伤鉴定如何进行吧。

怎样鉴定二次工伤

一、工伤伤残鉴定应提交的资料

1、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市工伤鉴定申请表一份。

3、申请人为工伤职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和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4、工伤职工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

5、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6、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

7、交纳鉴定费300元。

二、工伤伤残鉴定如何进行

工伤鉴定部门: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工伤鉴定申请: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

办理工伤鉴定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发给《工伤认定申请表》。

第二步:申请人填表后交回我办,同时提交: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的证明材料;

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第三步: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四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形成决定书。

第五步: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申请人、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相关知识: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申请再次鉴定,应当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以及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次工伤鉴定程序与工伤鉴定程序没什么不同。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来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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