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单方面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发布时间:2019-12-04   来源:劳动工伤    点击:   
字号:

【www.zzftf.com--劳动工伤】

劳动者有权利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职工单方面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整理了以下资料,欢迎阅读。

职工单方面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需要。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实际上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也规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就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法律提示]

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不是说劳动者在违法或违约解除的情况下,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事实上,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那么劳动者就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而且如果给单位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那么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小编提醒劳动者要注意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尽量使之符合法律规定,尽量争取法律上的优势,避免导致承担较大的违约责任。以上就是小编对文章标题问题的回答,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欢迎来进行法律咨询。

本文来源:http://www.zzftf.com/baike/23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