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要求约定违约金合理吗

发布时间:2019-11-15   来源:劳动工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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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都会仔细的去查看劳动合同的内容,有些劳动者就会发现合同中有违约金的一栏,那么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要求约定违约金合理吗?小编详细告诉你有关知识。

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要求约定违约金是否合理

事实上,我国除了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中可以约定服务期,其他情况是不可以约定违约金的。而且就算有约定违约金,要是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那么在后面可以去法院请求降低或是增加,这点还是较为保护当事人权益的。

当然,要是在约定的时候发现公司说的违约金过高的话,劳动者可以去法院请求降低,通常规定是高不得超过所遭受损失30%,超过30%的法院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不过,实际中有些公司会以其他理由约定违约金,这点就要注意了。虽然劳动合同也是要协商一致即可成立,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这点是不可以违反的。要是你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求其他不必要的条款设违约金,严重损害到你的利益的,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的时候申请仲裁解决,不过得先收集下面的材料:

1、写好劳动争议申诉书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询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3、劳动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复印证据资料一式三份,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在拿到这些材料之后,你要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签订劳动合同时为了保障个人利益,应该要在线咨询律师提供好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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