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破产 职工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

发布时间:2014-06-29   来源:改制重组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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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有经济布局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大,特别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一些地方的国企改制重组步伐加快、任务加重。然而,少数企业在改制中,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办事,违反民主程序,改制方案等涉及企业重大决策问题和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未经职代会讨论,使改制工作受到了影响,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职工利益受损,有的企业甚至引发了职工群体性事件,给企业和地区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稳定造成了不利的影响。针对这些情况,全国总工会近日发出《关于在企业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中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



改制要依法办事,阳光操作



[案例]江西省九江港改制,一开始就让职工参与有关改制政策和方案的制订。改制办不仅有工会主席、职工代表参加,还把专业、复杂的改制方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印制成宣传资料。对职工提出的疑难问题,先由改制方案起草人讲解,再举办职工培训班集中宣讲,改制方案得到大多数职工理解。



改制后,不仅没有一名职工下岗,随着新公司新港区的建立,解决了部分待岗职工重新上岗,职工人均收入增长了10%;且恢复了职工住房公积金,建立了职工工资增长长效机制。



“九江港的改制不是让职工没饭吃,而是要让职工吃得更好。改制成功近两年来,港口的生产瓶颈得到解决,港口的功能在充分释放的同时,职工工资两年实现了18%的增长,特别是在金融危机的情况下,今年仍达到8%的增长,不改制是无法想象的。”九江港外贸码头分公司工会主席骆扬说,“职工充分分享了改制成果,真正实现了共建共享”。



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荣书说,多年来,广大职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积极投身到企业改革中来,为推进企业改革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职工不是反对企业改制,而是反对改制过程中的不民主、不透明,不维护职工利益,因此,阳光操作,尊重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至关重要。



《通知》特别强调,工会要协助和监督企业将改制方案、兼并破产方案、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等企业重大决策问题,及时向职工群众公开,充分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督促企业在实施改制时,将企业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结果,向职工群众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要将改制方案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职工的裁减和安置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不应实施;既未公开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定视为无效。说白了,就是让职工真正对企业具有发言权,对企业改制具有话语权,让职工的利益表达渠道畅通起来,让劳动关系双方在改制过程中能合理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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