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zzftf.com--土地纠纷】
土地出让金,实际上就是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若干年限的地租之总和。现行的土地出让金的实质,可概括为它是一个既有累计若干年的地租性质,又有一次性收取的似税非税性质的矛盾复合体。土地出让金具有地租而非税性质。税收是国家作为管理者对纳税人为国家缴纳的经济义务,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土地出让金,将累计若干年地租总和,采取一次性收取,则又似有税收的非租性质。土地出让金自身就是这样一个内在矛盾的复合体。也就是说,土地出让金,似租非租,似税非税。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土地出让金,主要是针对房改房。这类房屋是在划拨的土地上建造的,交易是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计算公式为:房屋建筑面积*当年成本价*1%。“当年成本价”,北京城八区为1560元/平米。
因此,
若业主当年以成本价购房:
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
(当年成本价:城六区为1560元/平米;远郊区县为1290元/平米或1120元/平米)
若业主当年以优惠/标准价购房:
1、先向原单位缴纳土地出让金,补成成本价(优补成):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6%
2、再缴纳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该费用由购买方承担)
(当年成本价:城六区为1560元/平米;远郊区县为1290元/平米或1120元/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