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不同

发布时间:2021-08-23   来源:法律顾问    点击:   
字号:

【www.zzftf.com--法律顾问】

借条成欠条万元借款难追 律师:两者诉讼时效不同

“一字千金”这个为人们所熟知的成语,如今更是让大余县的赖先生深有体会。当初他在借出现金时,让对方将借条写成了欠条,如今,他借出的1万余元钱可能无法追回了。

据悉,2001年初,家住大余县的赖先生借给在大余打工的赣县白石乡黄某父子1万余元钱。由于不懂法律,赖先生误以为借条和欠条是一样的,于是要求黄某父子写下了欠条。赖先生告诉记者,因为是朋友关系,他也一直没有找黄某父子还钱,等到他想要回欠款时,却发现找不到黄某一家人了。原来,这几年黄某一家人都在外面打工,连其老家的房子屋前都长满了草。

无奈之下,赖先生于2009年2月向赣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来追回借款。但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赣县人民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原因是他出具的债权凭证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

记者就赖先生的问题咨询了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的赖华明律师。赖华明告诉记者,法律上对于欠条和借条的意思有着明确的界定,特别是对于没有标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在诉讼时效上是有区别的。对于欠条,其诉讼时效是2年,自赖先生收到欠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对于借条,赖先生若一直没有主张他的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即从出具借条之日起计算的20年。

在采访中,赖华明告诉记者,赖先生手中的是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已经超过了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这是有法可依的。如果赖先生想让自己的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他还必须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他在向法院起诉前的两年内(2007年2月至2009年2月期间),曾向被告索要过该笔债务。


本文来源:http://www.zzftf.com/zhuanti/289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