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构成要件

发布时间:2021-08-05   来源:暴力犯罪    点击:   
字号:

【www.zzftf.com--暴力犯罪】

当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的时候,就会构成抢劫罪。那么,抢劫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呢?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的说一说抢劫罪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小编整理的知识对大家有所帮助,能够为大家答疑解惑。

抢劫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劫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个人所有的各种财物和他人的人身权利,但是对于抢劫犯来说,他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比,我国刑法中才把抢劫罪规定为侵犯财产罪中的一种。

(二)客观要件

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其它侵财犯罪形式的最显著特点。

抢劫罪的暴力,是抢劫犯罪人采取对被害人的身体以打击或强制等形式,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达到劫取并得到他人财物的目的。暴力这种方式必须在取得他人财物的当场实施。如果使用了暴力但是未当场获取财物或者是在劫取财物之后又出于其他动机伤害被害人的,则都不属于抢劫中的暴力,构成犯罪的应以其他罪定罪量刑不能以抢劫罪定罪。

抢劫罪的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形式相威胁,在精神实施压力,从而使其产生恐惧害怕心理而不敢反抗,而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胁迫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胁迫是抢劫行为人有意识地给被害人施加精神上的压力,目的是为了使被抢人产生恐惧,不敢进行反抗,而为其劫取财物创造条件。至于胁迫的方式多种多样,有的是语言,有的是动作,有的还可能是利用特定的危险环境进行胁迫。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如果不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而是通过其它方式让被害人得知,则亦不是本罪的胁迫。至于暴力指向的对象,一般是被害人本人,但也可以是指向被害人的女儿、父母、妻子等亲属。不过,这些亲属必须在现场,可以成为抢劫行为人直接使用暴力伤害的对象。如果胁迫不成或遇有反抗,就会立即转化为暴力抢劫。抢劫行为人必须是在胁迫的当场取得财物,如果不是在当场取得财物而是限期交出财物,则不是抢劫罪的胁迫。

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应以犯罪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当场是否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为标准,不是以其事先预备为标准。

抢劫罪的侵犯对象,是属于国家、集体、个人所有的各种财物及他人人身权利。由于抢劫罪是当场劫取财物,因此在实践中被抢劫的财物只限于动产。非法侵占不动产的,不属于抢劫罪。如果采用暴力方法把不动产部分分离而抢走,这部分则就成了动产,那么也应构成抢劫罪。

(三)主体要件

抢劫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抢劫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抢劫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因为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则不构成抢劫罪。

希望大家看了小编整理的知识能够知道抢劫罪构成的要件有哪些,能够更加了解抢劫罪。如果大家还有其它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也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欢迎大家进行法律知识咨询。

本文来源:http://www.zzftf.com/zhuanti/285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