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婚内出轨还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2021-07-28   来源:婚姻家庭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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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外遇”、包“二奶”、有“小三”、戴“绿帽”这些都是生活中或多或少遇到的情况,当然最为关键的,还是发生这样的事情过后,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接下来小编为您详细的解读。

一、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新《婚姻法》46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这里的关键就在于我们应该怎么样判断是否有过错,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总结如下:

(1)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2)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重婚的判定,共同生活的区域对外宣称是“夫妻”,同时周围群众是否也认为他们就是夫妻,也就是存在结婚状态。

(4)虐待、遗弃行为必须是一个长期的行为。如,长期不给饭吃,久病不带就医等。

在此基础之上呢,我们就可以将日常生活中的一些情况有一个清楚的划分,如“卖淫嫖娼”、“一夜情”等都不属于过错的范畴。

同时还应该注意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

二、如何分割共同财产?

正如上文所讲,如果夫妻一方出现了上文的过错行为,那么就可以按照相关的法律来进行一个财产分割。如果没有出现上述情况的话,如“一夜情”的话,那么和一般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多大的区别。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姻法》中46条中的一些情况的判断是非常难的,这主要涉及到一个证据的收集与使用,如果非常不幸的出现《婚姻法》第46条的情况的话,最好是求助相关的离婚律师来提醒您应该怎么来操作与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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