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专利的行为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7-06   来源:专利    点击:   
字号:

【www.zzftf.com--专利】

别人发明了一项新的专利,在看到专利有前途、有钱景,有些人就会利用这个特点而去做假冒的事情,将别人的发明成果山寨一番,侵害别人的发明成果等。那么,假冒专利的行为有哪些?小编详细告诉你有关知识。

(一)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销售第(一)项所述产品;

(三)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四)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五)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

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并且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但免除罚款的处罚。

假冒他人专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假冒他人专利,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假冒他人专利的;

4、造成恶劣影响的。

“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这主要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侵犯他人专利权,假冒他人专利违法所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情形。

假冒专利的行为一旦被认定了,可以找律师一对一为你讲解。

本文来源:http://www.zzftf.com/zhuanti/279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