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与债务人是两地区的人要如何打官司

发布时间:2020-12-16   来源:债权债务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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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借了钱给别人,别人不还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那如果二者不是同一个地方的,是向借钱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还是出借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呢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债权人与债务人是两地区的人怎么打官司及其他相关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原则上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法院有管辖权。法院起诉不是依据户籍所在地,而且依据案件发生地。

【网友咨询】

甲借给外地同学乙一万元线,约定一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乙一拖再拖,拒不归还。后来乙还关闭了手机,使甲无法再与他取得联系。请问:为追讨借款,甲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支付令

【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由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如果符合申请支付令的情况,则甲可向乙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甲申请支付令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请求给付金钱或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的;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的;

(3)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的;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7、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15、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

(1)请求给付金钱或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的;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的;

(3)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的;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通知不予受理。

218、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的,或者虽在我国境内但下落不明的,不适用督促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九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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