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转股委托书内容

发布时间:2020-12-14   来源:股权纠纷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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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协议只是股权转让其中的一个流程,完成真正的股权转让流程比较复杂,所以为了省心,一般转让股权的股东或者公司会委托代理人完成相关事宜。代理人与股东或者公司就会形成委托关系,此时被代理人需要出具委托书。那么,代理转股委托书内容是怎么样的?下面小编整理了一篇“代理转股委托书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

一、股权转让

(一)概念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

(二)方式

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该项规定的立法出发点是:一方面要保证股权转让方相对自由的转让其出资,另一方面考虑有限公司资合和人合的混合性,尽可能维护公司股东间的信任基础。根据公司法的这一规定和公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外部股权转让必须符合两个实体要件: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和股东会作出决议。这是关于公司外部转让出资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包含了以下特殊内容:第一,以人数主义作为投票权的计算基础。我国公司制度比较重视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采用了人数决定,而不是按照股东所持出资比例为计算标准。第二,转让方以外股东的过半数。

二、股权转让委托书样本

委 托 书

委托人: ,身份证号: , 住址: 。

受托人: ,身份证号: ,住址: 。

委托人是XXXXXXX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依法持有XXXXXX公司 %的股权。现根据委托人签订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托人授权受托人在 年 月 日前将委托人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 名下,并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全权办理上述股权变更的全部手续。

受托人的权限如下:

一、代为查阅、复印待转让股权的全部工商档案资料;

二、签订相关的股权转让合同,并履行相关合同条款;

三、代为签署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所有需要委托人签字的文件资料;

四、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的全部手续;

五、代为办理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税费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费;

六、代为领取股权变更后的相关资料证书;

七、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需本人办理的其他事项。

委托人自愿授权受托人办理相关股权变更事项,受托人自愿接受委托,受托人不得转委托。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在权限范围内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合同,委托方均予以认可和接受。委托人确认上述委托的效力,并当然地承担此委托引起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 自本委托书签署且经公证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注:本委托书适用于发生转让的股东;并在其所在地的公证处就近办理委托书公证)

股权转让委托书样本主要由当事人信息,委托事项以及委托权限等内容构成。委托权限直接决定了委托人最后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委托书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委托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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