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走私毒品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0-12-02   来源:毒品犯罪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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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是指将毒品带出或带入我国国边境的行为,这点上面与是存在很大不同的。而关于走私毒品罪量刑标准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大众想要了解的。下面,就让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1、构成走私毒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走私鸦片一千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五十克,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一千克,三唑仑或者安眠酮五十千克,咖啡因二百千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达到数量大起点的,量刑起点为十五年有期徒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 走私鸦片二百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十克,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二百克,三唑仑或者安眠酮十千克,咖啡因五十千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达到数量较大起点的,量刑起点为七年有期徒刑。

(3) 走私鸦片一百四十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七克,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十四克,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一百四十克,三唑仑或者安眠酮七千克,咖啡因三十五千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量刑起点为三年有期徒刑。

(4) 走私鸦片四十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二克,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四克,氯胺酮或者美沙酮四十克,三唑仑或者安眠酮二千克,咖啡因十千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有期徒刑。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毒品犯罪次数、毒品数量等犯罪事实增加或减少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⑴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的,每增加五克增加九个月刑期;七克以上不满十克的,每增加一克增加一年刑期;二克以上不满七克的,每增加一克增加六个月刑期;二克以下的,每减少一克减少三个月刑期;

⑵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的,每增加十克增加九个月刑期;十四克以上不满二十克的,每增加二克增加一年刑期;四克以上不满十四克的,每增加二克增加六个月刑期;四克以下的,每减少二克减少三个月刑期;

⑶鸦片、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的,每增加一百克增加九个月刑期;一百四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的,每增加二十克增加一年刑期;四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四十克的,每增加二十克增加六个月刑期;四十克以下的,每减少二十克减少三个月刑期;

⑷三唑仑或者安眠酮十千克以上不满五十千克的,每增加五千克增加九个月刑期;七千克以上不满十千克的,每增加一千克增加一年刑期;二千克以上不满七千克的,每增加一千克增加六个月刑期;二千克以下的,每减少一千克减少三个月刑期;

⑸咖啡因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的,每增加十九千克增加九个月刑期;三十五千克以上不满五十千克的,每增加五千克增加一年刑期;十千克以上不满三十五千克的,每增加五千克增加六个月刑期;十千克以下的,每减少五千克减少三个月刑期。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⑴组织、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期妇女、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员、又聋又哑的人、盲人及其他特殊人群走私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

⑵毒品再犯。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⑴受雇运输毒品的;

⑵毒品含量明显偏低的;

⑶存在数量引诱情形的。

综上可知,我国对走私毒品的犯罪处罚是十分严厉的,最高的情况下可以判处行为人死刑,当然现实中走私不同种类的毒品,同时走私毒品的数量不同的,最终的处罚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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