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以主张退还购房定金

发布时间:2020-09-23   来源:公司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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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大城市比较成熟的二手房交易中,中介公司介入到房屋买卖交易当中,在买卖双方达成协议或一致意见后,中介公司一般会要求买房者先交一定数额的定金,即先把要买的房子定下来。如果买房人因自己、卖方或中介公司的原因想退定金,是相当困难的,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帮助大家更好的退还定金,下面就来一起看看吧。

我国法律规定,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责任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责任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以下情形是可以主张退还(双倍)定金的。

(1)如果卖房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当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2)如果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房屋买卖合同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卖房者应当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

(3)如果房屋买卖合同关于价格、面积和数量等主要条款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清,而双方如果对此内容无法达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署的,卖房者应返还购房者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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