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法律援助后,有哪些权利

发布时间:2020-09-16   来源:法律顾问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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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民事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进行法律援助。那么在法律援助的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呢?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下。

受援人在获得法律援助后,具有以下权利:

(1)受援人无须就法律援助服务向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单位或人员支付任何费用。

(2)受援人可依据法律援助机构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书向相关人民法院就该受援事项提出减、免、缓交诉讼费的申请。

(3)受援人有权向法律援助承办人员了解案件办理的进展情况。

(4)受援人有证据证明法律援助人员不依法履行义务的,可以请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法律援助人员。

(5)法律援助人员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通过和解、调解、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等方式依法最大限度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人员代理受援人以和解或者调解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征得受援人同意。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经济困难

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县、区)城乡居民上一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

事项范围

(一)民事、行政

公民为维护自身权益,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均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二)刑事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察机关第一次询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一些关于法律援助的一些介绍了。法律援助是法律为了保护一些社会弱者而专门设置的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种制度,在现实生活中应用也是很广泛的。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来进行法律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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