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法人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有关法律问题

发布时间:2020-05-14   来源:经济犯罪    点击:   
字号:

【www.zzftf.com--经济犯罪】

随着我国社会市场经济体系的竞争激烈,一些企业由于各种因素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遭淘汰,其中不少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那么,关于企业法人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有关法律问题有哪些?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企业法人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是否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的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的终止时消灭。法人应当具备的首要条件是依法成立。

二、企业法人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诉讼主体问题

企业法人在经营过程中往往形成了大量的债权、债务,在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要通过诉讼等途径加以解决。在目前审判实践中,企业法人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仍作为原告或被告参加诉讼,以及追加主管部门、出资单位等为被告,向被吊销的企业法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和判决书的情况经常出现,这些都显得不够规范、严肃。而且原企业法人的工作人员不上交印章,以原企业法人名义参加诉讼会造成许多不利后果,如放弃债权、夸大债务、收取债权后违法分配使用等,严重损害了权利义务承受主体(主管部门、出资单位)和债权人的利益。

三、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其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法律责任的处理

我国《继承法》规定,公民死亡后,其遗产由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取得,其债务由继承人、受遗赠人以接受的遗产为限偿还。

四、企业法人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原企业工作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由于法律规定不够明确,企业法人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往往处于混乱状态,原企业工作人员擅自处分、转移资产等现象十分普遍,同时也存在企业工作人员自身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况。

五、审判实践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人民法院在立案、审理案件时应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原、被告双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防止企业法人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原企业工作人员以原企业名义进行诉讼,收取债权后违法分配,在被诉后不应诉,致使判决后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放弃债权等损害清算主体和债权人的权益。或被诉后,仍以原企业名义应诉,夸大债务等损害清算主体和其他债权人的权益。对于起诉、审理中发现被吊销则应及时要求变更为其权利义务承受主体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而不应追加其权利义务承受主体共同参加诉讼,如不同意变更则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只有在清算主体为个人股东且下落不明时,才能采用公告送达方式。从而做规范审理,防止错案和问题的产生。

本文来源:http://www.zzftf.com/zhuanti/244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