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能否复议

发布时间:2020-04-22   来源:交通事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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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交通事故的方式可以是诉讼,其中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交通事故在符合简易程序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简易方式解决交通事故。对于简易程序的处理结果不服的话,可以提请复议吗?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能否复议

对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不服不能行政复议,立案程序做出的事故认定可以复核,简易程序作出的事故认定不能复核

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有关规定

(一)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有资质的岗勤民警当场处理,财产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由事故勘查民警处理。

(二)民警在填写法律文书时,应当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三)民警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并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四)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执勤民警应当场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民警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1、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2、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3、当事人不同意由民警调解的。

小编提醒您,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不仅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在处理过程中还需要遵守相关规定,这样才能尽早顺利解决交通事故。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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