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业证》行政审批的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4-02   来源:劳动纠纷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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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机关及权限: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审批依据: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令第10号)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要求的城镇失业人员,应当进行失业登记。

三、审批条件

1、年满18岁;

2、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要求的城镇新成长劳动力。

四、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所在地社区证明;

3、毕业证书;

4、1寸登记照2张;

5、户口所在地社区盖章的《城镇失业青年登记表》。

五、审批程序:

1、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部流转程序:

⑴行政服务中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审核相关材料;

⑵办证。

3、申请人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就业证》。

六、审批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未规定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七、审批费用:

不收费

八、审批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不涉及中介服务

九、行政审批配套制度建设: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配套制度

十、审批服务:

办理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

十一、执法责任:

工作人员在办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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