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与当期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分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7-25   来源:票据法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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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递延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递延所得税=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

或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

二、当期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一)纳税调整增加额

1.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时不作为收益计入财务报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为收益需要交纳所得税。

2.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时确认为费用或损失计入财务报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则不允许扣减。

(二)纳税调整减少额

1.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时作为收益计入财务报表,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确认为收益。

2.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时不确认为费用或损失,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则允许扣减。

应予说明的是,企业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的递延所得税,一般应当记入所得税费用,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一是某项交易或事项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二是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应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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