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宅基地管理的对策和建议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0-12-02   来源:户口问题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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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一些地区在城乡一体化的实践中探索了农村宅基地管理和退出路径,改变了了原来的散居模式,使国土空间布局得到了优化。但是,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以下便是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

(一)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不健全

1、宅基地取得的无偿性、使用的无限期性以及无留置成本,使村民更倾向于尽可能多地占有宅基地,而非集约高效利用土地。

2、由于现行法律政策仍然限制农民住房的自由转让,农村不存在合法公开的房地产市场,所以闲置农宅无法在城乡流转和循环利用,造成农村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

二:政府资金投入大。

农民出于传统观念以及房屋产权保护意识,不愿轻易自行退出闲置宅基地,如果退出,必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这部分补偿资金如何解决,是制约宅基地退出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完善宅基地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优化完善政策规划体系。

1、尽快形成镇村建设规划体系,全面组织实施集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保留村庄组团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规划、保留村庄综合整治控制性(修建性)详规、村级工业用地整合优化规划等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确保规划建设的相对统一,道路交通等配套基础设施涉及到规划调整的要提前谋划,尽量一步到位,保证规划的严肃性,同时着力推进“多规合一”,努力做到各项规划有机结合无缝对接。

2、尽快出台综合整治村庄宅基地的管理意见,促使全市区域的宅基地管理都能有法可依并根据分类区别对待。

二: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未来,可探索把城乡一体化示范小区建设、农村公共设施建设进行整体打包,纳入政策性银行特惠政策的途径;积极尝试商品房回购、货币化安置等办法,多措并举解决资金瓶颈问题,并深入探索农村新型社区管理模式,组建业主委员会、推行居住地管理等方式全面提高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提升集镇承载和集聚能力,有效推动农民居住自愿向集镇集中。

三:引导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

在引导农民住宅向社区集中,推动农村人口向中心村(镇)集聚、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的过程中,应尊重农民意愿。村庄改造和社区建设是现阶段农村土地利用转型的两种方式,但是要防止急躁冒进,大拆大建。农村宅基地退出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应与经济成长阶段、产业升级、城市提供稳定就业机会程度等相适应,与进城农民能否在城市体面安居等情况相衔接,让农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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