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名誉权精神赔偿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9-04   来源:损害赔偿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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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作为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我国对其赔偿的标准是有相关规定的。那么,侵犯名誉权的精神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呢?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的说一说侵犯名誉权精神赔偿的具体标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精神损害赔偿这一制度。

一、侵犯名誉权精神赔偿标准是什么

精神损害,指不法侵害权利人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人身权利,给受害人的人格、精神、尊严、信誉等造成的非财产上的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将统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照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受害人不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5年。侵害他人健康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参照侵害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予以酌减,但不以受害人年龄作为参酌因素。侵害他人身体权的,参照侵害精神性人格权的赔偿标准酌定赔偿数额。

同时,侵害他人精神性人格权的,将根据以下标准酌定赔偿数额: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的,参照前款规定或适当从轻。

二、精神损害赔偿范围: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侵犯名誉权精神赔偿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在具体计算侵犯他人名誉权的精神损害赔偿时,往往是根据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进行计算的,同时还需要参考被侵权人的实际年龄。如果大家还有其它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也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欢迎大家进行法律知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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