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的规范内容

发布时间:2020-05-17   来源:合同法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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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批准实施

经召开听证会征集民意并修改完善后,昨日,从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传出消息:《昆明市贯彻云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文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并实施。《办法》规定,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职工,如参加了生育保险,顺产单胎宝宝时,最多可享6000元补贴;如剖宫产的话,则最多可享8000元的补贴。

凡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适用于本《办法》,这也是昆明首次将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等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全部纳入覆盖范围,实现了公务员与普通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在具体缴费费率和基数上,《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按0.9%的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则不用交钱。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造成职工无法享受相应生育保险待遇的,则由用人单位按《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支付给职工。同时,如果用人单位漏报、少报职工人数、缴费工资总额,致使未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给职工生育津贴造成损失的,同样由用人单位按《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支付给职工等。

具体标准

在最受关注的待遇享受上,《办法》规定,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额度按包干结算的方式执行,其具体标准是: 顺产4000元、难产5000元、剖宫产6000元、产检费1000元、妊娠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报销2000元、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的报销800元、放置和摘取节育器手术分别报销8000元和500元、输卵管和输精管结扎术分别报销2000元和1000元、输卵管和输精管复通术分别报销2500元和2000元。

除了医疗保险费外,职工生育还将获得1000元的营养补助费。如果是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就增加1000元。

另外,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职工,如被确诊为不孕不育,需要人工授精或试管婴儿的,按每例手术最高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如果职工因生育、流产等死亡的,将给予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倍标准的一次性补助。

特别提醒:如职工是在去年6月30日以后生育的,都能按《办法》的标准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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