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缴纳税款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12-06   来源:劳动纠纷知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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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延期缴纳应具备的条件: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2、报送资料:

(1)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

(2)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

(3)资产负债表;

(4)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3、申请时间: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4、审批权限和期限:

由省地方税务局审批,自受理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5、对予已批准延期缴纳税款的,基层税务机关自收到上级税务机关批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发《核准延期缴纳税款通知书》;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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